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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6-2027年度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年报审计中介机构选聘 JSZC-320100-JSDY-G2026-002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16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SDY-G2026-0024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年报审计中介机构选聘
预算金额:1847.000000万元(采购包1:337.000000万元;采购包2:206.000000万元;采购包3:256.000000万元;采购包4:228.000000万元;采购包5:260.000000万元;采购包6:160.000000万元;采购包7:177.000000万元;采购包8:136.000000万元;采购包9:8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47.00万元(923.50万元/年,报价超过作无效投标处理;如分包内容包含两个集团,则报价超过各集团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各分包拟采购1家供应商提供服务,详见第四章招标项目的服务要求和数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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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号 |
分包内容 |
各分包年度预算 |
各集团年预算划分 (万元/年) |
两年总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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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年)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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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建集团、水务集团 |
168.5 |
城建集团136.5、水务集团32 |
3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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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交通集团 |
103.0 |
交通集团103 |
2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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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工集团 |
128.0 |
新工集团128 |
2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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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东南集团、河西集团 |
114.0 |
东南集团64、河西集团50 |
2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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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文旅集团 |
130.0 |
文旅集团130 |
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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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控、紫金集团 |
80.0 |
投控30、紫金集团50 |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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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居集团、国盛集团 |
88.5 |
安居集团71、国盛集团17.5 |
1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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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地铁集团、创投集团 |
68.0 |
地铁集团45、创投集团23 |
1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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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新农集团、大数据集团 |
43.5 |
新农集团27.5、大数据集团16 |
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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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23.5 |
– |
1,8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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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每分包选取1名中标人。投标人可以自主选择分包投标,但中标结果只能为一个分包,不能兼得。评标委员会按分包1-9的顺序对各分包进行综合评分后确定每个分包的中标人。(前一分包的中标人的总所分所都将自动失去后续分包的中标资格)
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先对分包内集团逐个单独报价,而后汇总成该分包总投标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审计业务约定书一年一签,2027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在开展202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工作前签订。每年3月31日(需合并上市公司的为4月30日)前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专项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等工作材料。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提供有效证书。
(2)投标人应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本项目接受总所或分所参与投标。如以总所名义投标的,应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分所名义投标,应当同时提供总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总所公章及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为分所的,需提供总所的法人授权书,提供总所及分所的从业人员数量等机构基本情况介绍资料。总所和分所只能其中一个参与同一标包投标,隶属同一总所的分所只能有一个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分包1-8的供应商应在财政部、证监会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内,提供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在被行业监管部门处以暂停业务资格的处罚期间,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函需体现相关内容,格式自拟。
(6)拟派的项目经理(指参与现场工作并对项目负责的注册会计师)在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未受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公开谴责、通报批评、训诫等处罚的,以上述监管部门的官网信息为依据,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函需体现相关内容,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若经查证内容不实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采购人保留将其列入失信记录、通报行业主管部门等责任追究方式。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章。代理机构将在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1-1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CTRL+鼠标左键)。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采购包9
单位名称: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25-68786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联系人:周工、祝工
联系电话:025-695763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祝工
电话:025-69576310
附件信息
- JSZC-320100-JSDY-G2026-0024采购文件.doc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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