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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灌南县2027-2029年度0-16周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JSZC-320724-FXHL-G2026-001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17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4-FXHL-G2026-0014
项目名称:灌南县2027-2029年度0-16周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算金额:1139.490000万元(采购包1:135.000000万元;采购包2:25.230000万元;采购包3:270.270000万元;采购包4:252.420000万元;采购包5:456.5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135万元;采购包2:25.23万元;采购包3:270.27万元;采购包4:252.42万元;采购包5:456.57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及最高单价限价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本项目执行《市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9〕67号)文件规定,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结算以固定单价和实际提供数量为准。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最高单价限价:采购包1(视力) 5000元/人/年; 采购包2(听力语言) 14020元/人/年; 采购包3(肢体) 20020元/人/年; 采购包4(智力) 12020元/人/年 ;采购包5(孤独症) 16020元/人/年。
采购需求:
按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25年版)》、《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苏残发〔2020〕23 号)、《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施规范(2023年版)》(苏残规〔2023〕1号)、《省残联办公室关于落实扩大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对象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残办发〔2025〕4号)、《市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9〕67号)、《关于扩大连云港市市区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对象年龄范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残发〔2025〕19号 )、《连云港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连残发〔2025〕25号)、《连云港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连残发〔2019〕55号)等文件,采购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具体要求详见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采购包3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采购包4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采购包5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具备0-16周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条件(符合苏残规〔2023〕1号文件要求)具有固定房屋服务场所,《提供场所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协议》;
2.消防达标: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提供建设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提供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的备案合格凭证;
3.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4.采购包1(视力康复服务机构): 从事医疗康复的视力康复服务机构应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从事教育康复的视力康复服务机构应具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采购包2
1.投标人具备0-16周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条件(符合苏残规〔2023〕1号文件要求)具有固定房屋服务场所,《提供场所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协议》;
2.消防达标: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提供建设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提供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的备案合格凭证;
3.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4.采购包2(听力语言康复服务): 具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采购包3
1.投标人具备0-16周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条件(符合苏残规〔2023〕1号文件要求)具有固定房屋服务场所,《提供场所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协议》;
2.消防达标: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提供建设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提供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的备案合格凭证;
3.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4.采购包3(肢体康复服务机构): 从事医疗康复服务机构应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从事引导式教育服务的肢体康复机构应具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采购包4
1.投标人具备0-16周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条件(符合苏残规〔2023〕1号文件要求)具有固定房屋服务场所,《提供场所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协议》;
2.消防达标: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提供建设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提供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的备案合格凭证;
3.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4.采购包4(智力康复服务机构): 具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采购包5
1.投标人具备0-16周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条件(符合苏残规〔2023〕1号文件要求)具有固定房屋服务场所,《提供场所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协议》;
2.消防达标: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提供建设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提供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的备案合格凭证;
3.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4.采购包5(孤独症康复服务机构): 从事教育康复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从事医疗康复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1-1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单位地址:新东北路
联系人:王通恒
联系电话:18860861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富兴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2号楼办公室828号
联系人:朱凤波
联系电话:18861303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凤波
电话:18861303005
附件信息
- JSZC-320724-FXHL-G2026-0014采购文件.doc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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