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前湾新区世纪城水质运维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宁波中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宁波前湾新区世纪城水质运维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WZFCG26040

项目名称:宁波前湾新区世纪城水质运维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420000

最高限价(元):341961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前湾新区世纪城水质运维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4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运维范围:世纪新城小区内两条景观河道,两条主要河道一条沿金源大道有大约1.8公里,一条沿福州路和辰山路大约2公里;运维内容:1万m3/d和3万m3/d水质净化设备场站运维、2条河道水生态运维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采购人考核情况及中标人的合同履约情况,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有关规定,本项目采取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实现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须组成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0%(不含)以上。若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无强制联合体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联合协议中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8日2026年06月2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前湾新区创业创新大厦三号楼(宁波前湾新区玉海西路201号)开标室三/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前湾新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宁波前湾新区滨海二路11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陆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384692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384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0574-63896558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奇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36032050

质疑联系人:张磊

质疑联系方式:0574-638965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前湾新区财政局

地    址:宁波前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传    真:/

联 系 人:刘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0065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4 分享
相关推荐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