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学院2026年省重点实验室及科创平台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一期)- 实验室植物表型成像系统等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丽水学院2026年省重点实验室及科创平台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一期)- 实验室植物表型成像系统等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1100261230010000107-ZXZB-LSXY-2026028G

项目名称:丽水学院2026年省重点实验室及科创平台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一期)- 实验室植物表型成像系统等

预算金额(元):6255000

最高限价(元):409500,1080000,41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超微量分光光度计等设备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5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植物逆境处理后重要活性成分检测,及核酸、蛋白质等物质浓度测定与纯度分析。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高性能聚焦超声波破碎仪等设备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满足样本的高质量破碎与逆境处理后的观察。    

备注: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且欢迎满足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的国产产品参与投标。   

标项三

标项名称:实验室表型成像系统等设备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含实验室表型成像系统、植物逆境生理监测系统、极端气候生长室3台仪器,满足植物逆境表型采集、逆生生理指标的测定。    

备注: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且欢迎满足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的国产产品参与投标。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标项 2,国产货物: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进口货物:签订外贸合同后 90 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标项 3,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进口货物:签订外贸合同后 90 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无。;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标项2投标标的均为国产产品或不能享受国家减免税政策进口产品的投标人无特定资格要求,但投标标的是否为进口产品、是否享受国家减免税政策需按招标文件格式如实勾选;投标标的含进口免税产品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已在海关备案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如未备案则可与承担进口外贸代理工作且已备案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体现海关资质信息的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如按前述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则提供已备案联合体成员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及联合协议,联合体各方均已备案的则仅提供承担进口外贸代理工作方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及联合协议即可)。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标项3投标标的均为国产产品或不能享受国家减免税政策进口产品的投标人无特定资格要求,但投标标的是否为进口产品、是否享受国家减免税政策需按招标文件格式如实勾选;投标标的含进口免税产品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已在海关备案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如未备案则可与承担进口外贸代理工作且已备案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体现海关资质信息的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如按前述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则提供已备案联合体成员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及联合协议,联合体各方均已备案的则仅提供承担进口外贸代理工作方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及联合协议即可)。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9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莲都区丽水市商会大厦5F开标厅四(远程监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学院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麻高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683700

质疑联系人:马精平

质疑联系方式:0578-2277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1909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磊、徐锦峰、胡月月、朱梅黎、沈诗佳、毛建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372088869

质疑联系人:张小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02680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

联 系 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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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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