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审计局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协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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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杭州市萧山区审计局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协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征集文件,并于20266269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S20260503

项目名称:杭州市萧山区审计局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协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600

最高限价:征集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一)设定价格的99.99%

采购需求:选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结算情况进行审计服务和其他相关的造价咨询服务。具体以征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征集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征集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征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征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征集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626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6626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2)经征集人确定,本项目不属于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4.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4.3未按征集公告规定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征集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征集文件。

4.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具体详https://e-learning.zcygov.cn/live/center?utm=luban.luban-PC-547.272-pc-live-carousel-front.1.e996f7401b9811f1bc254349632ef36c

2)框架协议模块相关操作,供应商可进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beijing&manualId=251&topicId=1447)学习。

3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4.5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响应文件(线上)。

4.6入围供应商应在框架协议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入围供应商承担。请供应商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称:杭州市萧山区审计局

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685号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619110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619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浙江萧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幢10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小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68806810

质疑联系人:泽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26343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萧山区财政、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真:/

联系人 :朱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653655(汤先生)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征集文件)杭州市萧山区审计局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协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2026.6.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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