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原灰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温州业瑞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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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平阳县原灰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6月16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326261900010000021

项目名称:平阳县原灰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元):17000000

最高限价(元):17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平阳县原灰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7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平阳县原灰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内废物类别HW18,废物代码须包含772-002-18,经营方式须包含收集、贮存、利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6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1)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2)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3)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文档和视频;
(5)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6)①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②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③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形式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④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⑤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本项目属于分散采购项目,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负责提供开标评标场地,没有招标文件审核、开标评标过程监督及合同履约监管的职能。对招标文件或开标评标过程有疑义的,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质疑;对质疑答复、合同履约不满意的,向监管部门平阳县财政局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温州市平阳县人民路262-27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3283928

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3738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业瑞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凌志花苑7幢3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706774443

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375091777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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