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6-2028年教职工疗休养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浙江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6-2028年教职工疗休养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5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000263030210000348-QSZBE260070ZFGK

项目名称:浙江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6-2028年教职工疗休养

预算金额(元):12600000

最高限价(元):4200000,4200000,4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号

标项名称

预算金额(元)

单价最高限价

(元/人·天)

疗休养地点、服务要求

备注

教职工疗休养1

4200000

600

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1.本项目涉及总金额为16,330,000元,其中,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疗休养费用为12,600,000元;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疗休养费用为3,730,000元,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将依据本项目中标结果选择其疗休养服务商。

2.本项目不保证每个标项出行人数,标项一、二、三中的预算金额非实际结算金额教职工参与疗休养自愿选择出行线路以实际人数为准按实结算

教职工疗休养2

4200000

600

教职工疗休养3

4200000

600

注:▲本项目采用兼投兼评不兼中的方式:疗休养服务涉及多线路、多批次人员接待,出行保障、住宿安排、落地服务资源有限,为避免单一供应商多包中标导致履约能力不足,保障服务质量与出行安全,本项目分为三个标项 。投标人可参加所有标项的投标、评标,但最多只能成为一个标项的中标人,本项目评审顺序为标项一、标项二、标项三,标项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被推荐为标项二、三的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说明:同时参加各标项的投标人如是已评审标项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可参与后续标项评审,但成为标项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被推荐为标项二,三的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标项一有效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标项二有效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标项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外),标项三有效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标项二、三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外),有效供应商不足则该标项废标。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采购人在合同服务期内所支付结算金达到该标项预算金额或合同服务期到期时,该标项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无;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标项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标项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5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5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5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求是招标会议室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陶老师、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557331、0573-87571013

质疑联系人:鲍老师、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732900、0571-86735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晗、王莹、郑紫竟、赵群、王鑫涛、姜海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66117

质疑联系人:周安琪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    真:/

联 系 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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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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