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药科职业大学鄞州校区医药专业开放性公共技能实训基地暨特殊行业技术训练基地改造工程(2026年度)施工项目工程检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鄞州校区医药专业开放性公共技能实训基地暨特殊行业技术训练基地改造工程(2026年度)施工项目工程检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JS2026061G

项目名称:浙江药科职业大学鄞州校区医药专业开放性公共技能实训基地暨特殊行业技术训练基地改造工程(2026年度)施工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预算金额(元):1134065

最高折扣限价(%):8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江药科职业大学鄞州校区医药专业开放性公共技能实训基地暨特殊行业技术训练基地改造工程(2026年度)施工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3406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药科职业大学鄞州校区医药专业开放性公共技能实训基地暨特殊行业技术训练基地改造工程(2026年度)施工项目工程检测服务,具体内容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浙江药科职业大学鄞州校区医药专业开放性公共技能实训基地暨特殊行业技术训练基地改造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项目验收通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联合体数量最多2家,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单位分工。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采购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实行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中的专项检测内容应至少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建筑节能、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幕墙;且各专项检测内容均应在有效期内)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计量认证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上资质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且资质证书所涉的专项检测内容至少同时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上传投标文件之日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4.3.9条。)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4900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6490000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对本国产品支持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4.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文件后缀为:jmbs):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4.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4.4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以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4.5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出现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为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中路

项目联系人:陶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574-88839094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839057/15306603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至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666号紫林坊艺术馆北门三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梦洁、王银、楼愉良、章鸿慧、赵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58302

质疑联系人:柳培永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583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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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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