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平湖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2026年平湖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4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482263050020000002-ZJXDZCY[2026]PH001

项目名称:2026年平湖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元):2339000

最高限价(元):2339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临[2026]1096号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33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建立集规范性、服务性、公益性于一体的全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统一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构建形成“农资经销网点折价回收、农资公司集中收运储存、有资质企业焚烧处置、职能部门联合协调监管”的全链条回收处置模式,对全市范围内农业生产产生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实行统一回收、集中处置。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95%以上、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5%以上。(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采购合同期满后,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可以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次数≤2。采购单位根据考核结果,有权在中标单位未按要求服务时终止合同。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与技术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需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2017年国务院发布的《农药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4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平湖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各银行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jxszwsjb.jiaxing.gov.cn/art/2021/1/26/art_1229743922_103958.html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地    址:浙江省平湖市新华北路81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68397886

质疑联系人:林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8025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16896458

质疑联系人:罗秋平

质疑联系方式:1351136875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望湖路318号

传    真:

联 系 人:陆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6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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