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磐安县教育局
征集人地址:磐安县壶厅西路107号
征集人联系人:陈俊
征集人联系方式:0579-8465208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对磐安县教育局遴选教育系统项目代理、结算审价机构第三方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请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6年5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磐安县教育局遴选教育系统项目代理、结算审价机构第三方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KBHZFCG2026-KJ-001
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4.协议履行期限:2年
5.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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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
采购项目内容 |
入围家数 |
服务时间 |
具体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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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育系统代理机构第三方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
3家 |
2年 |
详见《招标需求》 |
按有效投标数量的80%入围(去尾取整),最多不超过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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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育系统结算审价机构第三方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
3家 |
2年 |
详见《招标需求》 |
按有效投标数量的80%入围(去尾取整),最多不超过3家 |
注:多个标项允许兼投兼中。
6.最高限价:
标项1:
▲招标代理费结算:最高限额*折扣率。
工程类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最高限额管理,最终费用根据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最高限额根据项目中标金额所在区间设定如下:
1.项目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代理服务费最高不超过3000元;
2.项目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至200万元以下的,代理服务费最高不超过6000元;
3.项目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磐安县教育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磐教便笺【2026】3号)执行。
供应商响应折扣率低于45%的,应当在报价响应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
标项2:
结算审核服务费结算:单个项目最高限价1800元。
▲结算审核服务费=最高限额*折扣率。
备注:关于结算审计,总投资额20万(含)以上的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建设单位送县财政局审核中心审核。
▲结算审核服务费结算:核减额在5%及以内的项目(按送审工程造价),工程审核费用(基本审核费)由建设单位支付;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的项目(按送审工程造价计算,移项部分不算核减),工程基本审核费由磐安县教育局支付,追加审核费(即核减部分的审核费)由施工单位支付给结算审核单位(可委托建设单位从工程尾款中代付)
供应商响应折扣率低于45%的,应当在报价响应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
三、合格响应方的资格要求(所有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接受(þ部分/¨全部)联合体投标。
¨大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
¨大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
þ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中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
þ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þ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且联合协议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30%。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牵头人制作、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即可。
四、征集文件的获取
1.征集文件获取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2.征集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 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应于2026年 5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 (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联系人:杨海闽,联系电话:13:68907948(617948)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包括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或纸质备份响应文件)投标的,投标无效。
3.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 5月 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代理机构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代理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备份响应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其他事项:本项目全程电子响应,相关的操作规程务必关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4.政采云系统上的征集人与征集文件里的征集人不一致时,以征集文件为准。
九、业务咨询(招标需求的疑问请向征集人询问或反映)
1.征集人名称:磐安县教育局
联系人:陈俊联系电话:0579-84652086
质疑联系人:陈俊 联系电话:0579-84652086
地点:磐安县壶厅西路107号
2.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蒋丹明
联系电话:0579-86731310
地址:东阳市富民路132号3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陈巧慧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883829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街88号
4.系统技术支持: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 联系电话:95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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