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点数法支付方式改革专业化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点数法支付方式改革专业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GZZB126016

项目名称: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点数法支付方式改革专业化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250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点数法支付方式改革专业化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保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按病组(DRG)付费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围绕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全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两大目标,通过DRG病组点数法付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稳定基金支出增速,保障基金安全可持续。具体见采购文件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需求。

备注:预算金额为2500000元/年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次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合同为一年一签。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30日2026年05月1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网上获取。
     (1)已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或“浙江政府采购网”( zfcg.czt.zj.gov.cn)注册的投标人获取路径:【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2)未注册投标人获取路径:【商家入驻】—完成政府采购供应商入驻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注册入驻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w3Cd3GwBFdiHxlNd-BRD    注册咨询电话:95763
     (3)投标人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0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开标室)进行网上(www.zcygov.cn)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 在线询问操作方式: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对该项目进行在线询问及查看询问答复,访问路径如下:应用中心(登录首页)—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
       4.2 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4.3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提交,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或光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
(一)现场递交。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开标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二)邮寄送达。投标人可以通过邮寄送达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联系方式:0574-87312175。投标人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844793647@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投标人应当确保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中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造成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4.4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使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4.5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候选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否则将不能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4.6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投标形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7投标文件制作: 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95763。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6.html(手机观看)、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后观看)、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5.html (PDF操作指南)
     4.8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4.8.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4.8.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8.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打印查询网页并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8.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处以取消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发布中标结果之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显示被处以取消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8.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1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查询并甄别: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浙江政府采购活动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为项目预算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4.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382747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185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工、徐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21998

质疑联系人:戴佳颖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1217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 系 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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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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