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象山县贤庠镇(碶头陈村、溪沿村、东碶头村)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宁波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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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象山县贤庠镇(碶头陈村、溪沿村、东碶头村)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宁波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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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象山县贤庠镇(碶头陈村、溪沿村、东碶头村)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9日 09:1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YX-2026011

项目名称:象山县贤庠镇(碶头陈村、溪沿村、东碶头村)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1165380

最高限价(元):1165380

采购需求:象山县贤庠镇(碶头陈村、溪沿村、东碶头村)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建设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象山县贤庠镇(碶头陈村、溪沿村、东碶头村)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6538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象山县贤庠镇(碶头陈村、溪沿村、东碶头村)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建设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60天(受天气、施工条件等因素影响,允许适当调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7日2026年04月2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9日 09:1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9日 09:1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4)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①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②供应商须申领CA,CA申领及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95763进行咨询。③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④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⑤如因系统或部分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满足3家及以上的,则正常开标,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不足3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如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则开标时间延期。(5)因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已调整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政采云系统自动生成的仍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故查询的内容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

地    址:象山县泰和路7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应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643569

质疑联系人: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643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河东路28 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琪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86068916

质疑联系人:史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136858463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    真:/

联 系 人:翁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032

附件信息

  • 意向不足30日的情况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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