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东昌府区沙镇镇中心卫生院医院医保综合运营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序号 招标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
1 聊城市东昌府区沙镇镇中心卫生院医院医保综合运营管理系统采购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 (3)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4)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0万元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2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