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年度衢州市(衢州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开化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征集公告[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衢江区政府采购中心(0570-3838411)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衢州市(衢州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开化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QJCG202503

标项信息:

标项编号和名称 最高限制单价 采购人范围
1-综合物业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项目名称:

序号 供应商要求类型 供应商要求内容
1 基本要求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基本要求 具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声明函
3 基本要求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4 基本要求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截图
5 基本要求 请如实填写(或更新)项目联系人信息和手机号码
6 基本要求 提供物业服务承诺函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5年01月22日-2026年12月31日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征集人,就“2025-2026年度衢州市(衢州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开化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邀请供应商加入框架协议。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1、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12月31日16时00分00秒 2、供应商申请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agreement.zcygov.cn/trading-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utm=luban.luban-PC-4934.ct001.18.33dfc280715311edb4022959f1807ba5,搜索本项目名称,点击“立即参与”)在线申请,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注:申请前先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入库供应商有企业相关信息变化的,应当更新信息。(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注册——供应商登记”)。 3、供应商在线申请时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资料。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4、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系统,填写公司介绍、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报价承诺等信息,经征集人审核后以上信息将在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模块中展示。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衢州市(衢州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开化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服务类项目)以下的物业管理服务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框架协议采购的两阶段,供应商均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如认为征集相关的文件、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按照合同约定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入围供应商清退情形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 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2.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现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协议的要求,按规定程序对违规供应商予以清退(解除框架协议);并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禁止其参与下一次框架协议的签订。
(1)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的;
(2)超过协议价格提供服务的;
(3)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采购人订单的;
(4)供应商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引起投诉并经采购机构查实的;
(5)供应商服务态度差,被采购人有效投诉二次以上(含二次并经查实);
(6)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擅自将服务事项转包给其他单位的;
(7)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或未能在承诺期限内提供服务;
(8)超过合同价格收取费用或减少服务项目、服务人数、降低服务质量的;
(9)发现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征集人或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当予以清退的情形。

十、采购合同文本: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供应商按承诺不超过采购单位物业预算标准的价格提供服务。采购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采购预算,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框架协议模块公布的入围供应商中根据交易规则选择供应商进行交易。中标价格已经包含了标准的服务、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以及相关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外支付费用。支付方式:采购单位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将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作为采购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采购人应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相关规定及时在政采云系统中作出反馈和评价。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及时告知征集人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征集人审核后生效。

提交申请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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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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