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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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JSZC-320623-DYZX-G2025-002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19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23-DYZX-G2025-0025

项目名称: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预算金额:165.000000万元(采购包1:28.050000万元;采购包2:28.050000万元;采购包3:25.850000万元;采购包4:28.450000万元;采购包5:27.350000万元;采购包6:27.2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标段1:561批次,抽检范围:掘港,最高预算金额280500元。 标段2:561批次,抽检范围:掘港、马塘,最高预算金额280500元; 标段3:517批次,抽检范围:开发区、大豫、长沙,最高预算金额258500元; 标段4:569批次,抽检范围:岔河、曹埠、新店,最高预算金额284500元。 标段5:547批次,抽检范围:丰利、双甸、河口,最高预算金额273500元。 标段6:545批次,抽检范围:洋口、栟茶、袁庄,最高预算金额272500元。

采购需求:

本次项目共包含检测服务3300批次。

本项目分成个独立标段,分别是:

标段1:561批次,抽检范围:掘港,最高预算金额280500元。

标段2:561批次,抽检范围:掘港、马塘,最高预算金额280500元;

标段3:517批次,抽检范围:开发区大豫长沙,最高预算金额258500元;

标段4:569批次,抽检范围:岔河、曹埠、新店,最高预算金额284500元。

标段5547批次,抽检范围:丰利、双甸、河口,最高预算金额273500元。

标段6545批次,抽检范围:洋口、栟茶、袁庄,最高预算金额272500元。

上述个标段按照公开招标的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报名参与全部个标段的投标,对个标段分别报价,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资审及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按照标段1、2、3、45、6的顺序依次评标,每个标段根据评分结果分别取第一名作为中标供应商,如后开标的标段中第一名在前面的标段中已中标的,确定第二名作为中标供应商,如第二名也已中标的,确定第三名作为中标供应商,依此类推。每标段中标金额按照投标人的投标价确定。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

2.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对投标人做出特定资格要求的,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4.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5.投标函(格式见附件5)

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7)

8.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8)

9.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2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3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4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5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6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39个食品大类以及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40大类产品列出的各产品检验项目的检验检测资质,投标单位须在项目实施前取得相应资质,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满足餐饮具抽检现场采样条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根据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东财购【2022】8号)和《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39个食品大类以及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40大类产品列出的各产品检验项目的检验检测资质,投标单位须在项目实施前取得相应资质,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满足餐饮具抽检现场采样条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根据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东财购【2022】8号)和《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3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39个食品大类以及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40大类产品列出的各产品检验项目的检验检测资质,投标单位须在项目实施前取得相应资质,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满足餐饮具抽检现场采样条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根据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东财购【2022】8号)和《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4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39个食品大类以及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40大类产品列出的各产品检验项目的检验检测资质,投标单位须在项目实施前取得相应资质,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满足餐饮具抽检现场采样条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根据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东财购【2022】8号)和《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5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39个食品大类以及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40大类产品列出的各产品检验项目的检验检测资质,投标单位须在项目实施前取得相应资质,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满足餐饮具抽检现场采样条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根据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东财购【2022】8号)和《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6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39个食品大类以及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40大类产品列出的各产品检验项目的检验检测资质,投标单位须在项目实施前取得相应资质,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满足餐饮具抽检现场采样条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根据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东财购【2022】8号)和《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1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

2.投标人(含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部分、合同文本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投标人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向采购人负责答复。对在“苏采云”系统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3.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开标当天投标人应及时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限定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网络延时造成的本地网络计时不一致风险,提前完成解密动作)。投标人因网络、电源、浏览器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环境,解密锁用错或其他物理故障、操作熟练程度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

单位名称: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朝阳路3号

联系人:何映秋

联系电话:13962716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商务楼A8栋310室

联系人:孙侠

联系电话:13404202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侠

电话:13404202158

附件信息

  • 采购文件已通过公平竞争审查.doc
  • 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docx
  • 采购人信用承诺.doc
  • JSZC-320623-DYZX-G2025-0025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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