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南通市通州区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项目 JSZC-320612-HSGL-C2026-004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11-19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HSGL-C2026-0046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5.000000万元(采购包1:172.000000万元;采购包2:33.000000万元;采购包3: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包1:172万元,包2:33万元,包3:1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各采购包的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地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国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6〕1038号),结合我区项目管理、日常监测监管等实际需求,以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充分应用“一张图”共享遥感影像、自然资源监测成果以及各类自然资源管理信息等,统一应用“一张图”国土调查云,一体化推进国土变更调查和林草湿荒调查监测,统一建设集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数据于一体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库。调查范围:南通市通州区、南通高新区(金新街道),不包含通州湾示范区和苏锡通园区,调查面积约1146平方公里。(详细内容见本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节点按采购合同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包1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5.包1和包3的供应商提供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扫描件;(包1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包2的供应商提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6.供应商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依法免除的证明;(注 :委托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供应商提供2025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授权书(包1如有提供);
12.供应商依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包1如是联合体投标,未注明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都提供材料的,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以中小企业名义(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的除外)。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本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监狱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相关要求的通知》(通财购〔2023〕4号)的规定,对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中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优惠扣除。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3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11-1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五、开启
时间:2026-11-1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大庆路36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3-865136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九洲国际广场2幢B707
联系人:高建华
联系电话:868480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建华
电话:86848059
附件信息
- JSZC-320612-HSGL-C2026-0046采购文件.doc
下载地址: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