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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盛泽镇2027-2029年村级财务委托代理记账项目 JSZC-320509-SZTY-C2026-001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11-17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SZTY-C2026-0011
项目名称:盛泽镇2027-2029年村级财务委托代理记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贰佰柒拾柒万元整(¥2770000.00)
采购需求:
(1)人员要求
本项目配置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财务经理(总监)岗1人;会计人员岗(代理记账)5人;产权交易配备4人,实际工作安排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2)服务内容
代理记账人员应代为进行会计核算,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并根据需要代为进行税务申报,也可根据需要为集体收益分配提供核算依据。提供顾问服务,配合开展日常财务监督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应镇(区)农经部门的工作需要提供相应统计资料。凡采购方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均由成交方统一代理。
产权交易工作人员需审核村级提交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发包)交易项目纸质材料并对省、市产权交易平台中村级提交的项目进行初审,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结果审核、成交缴款审核、合同审核;对2人及以上报名的项目组织开展产权交易竞价会。“江村通”平台的资产处置审核、产权交易推送、合同审核。审核确认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的合同收入是否是通过省、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分季度收集整理村级提交的项目归档材料并做好日常工作中纸质材料的归档工作。
(3)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出具相关报表、财务资料等。
(4)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由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11-1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6-11-1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三楼不见面开标室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一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12-65737699。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3.有关本项目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
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5.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在“苏采云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响应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通宜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江区松陵镇鲈乡南路鲈乡园别墅区103幢
联系人:董鹏、朱雪芬
联系电话:0512-63000883
响应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6.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舜湖西路2099号
联系人:戴群飞
联系电话:0512-639597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通宜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鲈乡南路别墅区103幢
联系人:董鹏、朱雪芬
联系电话:0512-63000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鹏、朱雪芬
电话:0512-63000883
附件信息
- JSZC-320509-SZTY-C2026-001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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