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村农路提档升级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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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村农路提档升级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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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庄村农路提档升级工程 JSZC-320722-DHXT-C2026-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11-13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2-DHXT-C2026-0004

项目名称:新庄村农路提档升级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59194.39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新庄村农路提档升级工程位于石榴街道新庄村,道路全长约1.45公里,拟对现有混凝土路面“白改黑”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的)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谈判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6年03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6.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方式: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11-13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6-11-13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海不见面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项目周期,谨慎参与交易,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对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项目,请供应商按实填写;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响应格式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东海县人民政府石榴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东海县石榴街道党委驻地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8352112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旭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海陵东路211号1-401

联系人:韩笑言

联系电话:17312349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笑言

电话:17312349175

附件信息

  • JSZC-320722-DHXT-C2026-0004采购文件.doc
  • 新庄村农路提档升级工程(图纸).pdf
  • 新庄村农路提档升级工程.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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