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保障房片区管理办公室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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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雨花台区保障房片区管理办公室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 JSZC-320114-HCGS-C2026-000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11-10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4-HCGS-C2026-0005

项目名称:雨花台区保障房片区管理办公室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投标报价,下浮率≥0%,投标人应考虑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及自身成本报价,确定下浮幅度。

采购需求:

雨花台区保障房片区管理办公室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给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仅销售预包装)(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11-1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6-11-1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号楼2302室嘉业4号楼2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咨询。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存在的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条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10.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2.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13.备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以下情况不适用信用承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雨花台区保障房片区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衡村街5号

联系人:于练丽

联系电话:15950516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199517542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工

电话:19951754271

附件信息

  • JSZC-320114-HCGS-C2026-0005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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