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度“天地图泰州”数据融合及节点维护更新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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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7年度“天地图泰州”数据融合及节点维护更新项目 JSZC-321200-HQGC-C2026-004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11-10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0-HQGC-C2026-0042

项目名称:2027年度“天地图泰州”数据融合及节点维护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总价130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根据自然资源部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新一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建设、数据联动更新和应用服务的部署要求,开展2027年度“天地图·泰州”数据融合及节点维护更新工作。以2026年“天地图·泰州”本底库为基础,持续推进全要素月度更新、重大变化即时更新和重点专题,形成覆盖泰州全域、现势准确、衔接一致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巩固新一代平台“五统一”建设成果,提升二三维一体化、智能服务、遥感影像与实景三维发布能力,做好安全运行、成果审核、资源目录维护和应用推广,为党政机关、社会公众及各行业提供统一、权威、规范、便捷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7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网上登记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11-1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6-11-1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评标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磋商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因此不公开唱标。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获得。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三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过程中的检测服务人员费用(人员工资福利保险费、技术实施服务费、技术咨询服务费)、差旅费、食宿费、平台运营管理费、成果审核费、税金,以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车辆费用、风险费用、利润等。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6.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单位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51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910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塔9层

联系人:杨晶

联系电话:0523-86933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晶

电话:0523-86933690

附件信息

  • JSZC-321200-HQGC-C2026-0042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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