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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视频汇聚节点国产化及性能提升项目 JSZC-320100-JYCS-C2026-000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11-09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YCS-C2026-0008
项目名称: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视频汇聚节点国产化及性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89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按照《全省普通公路网络安全工作要点》《江苏省普通公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要求(2024修订版)》等政策和文件要求,加强视频资源管控,积极推动视频汇聚平台国产化,完善市公路中心普通国省道视频资源共享协作机制,为南京市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一体化平台建设提供支撑,开展视频汇聚节点国产化及性能提升项目。一是现有节点国产化,对现有视频汇聚节点实施国产化,包括运行环境、服务端和客户端;二是节点优化,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业务实际需求完成节点能力的扩展升级,包含功能优化和视频熔断管控能力等;三是技术服务,提供节点软硬件巡检、视频资源质量巡查及异常排查技术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信用承诺书,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凭据(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信用承诺书;2.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或信用承诺书],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或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无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
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 ”,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 ”→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 ”) →“项目参与 ”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 ”中选择“我要参与 ”,参与成功后到“ 已参与项目 ”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11-0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 ”)
五、开启
时间:2026-11-0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 CA 办理指南 ”。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 ”)进行注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请潜在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中的开评标时间安排及时登录“苏采云 ”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并在“苏采云 ”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双拜巷169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5-84322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1号建邺科技创新产业园B1栋五楼
联系人:姜可可、李若男
联系电话:025-862070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可可、李若男
电话:025-86207085
附件信息
- JSZC-320100-JYCS-C2026-0008采购文件.doc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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