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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六合—横梁35千伏线路施工开挖道路修复工程 JSZC-320116-NJJK-C2026-001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11-10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6-NJJK-C2026-0015
项目名称:六合—横梁35千伏线路施工开挖道路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98979.46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
该项目位于南京市六合区横梁街道,主要途经金石路、兴镇路、姚徐路,现状道路均为沥青路面,局部是混凝土道路。本项目主要对管道开挖路面进行恢复,主要施工内容:道路面层沥青全幅铣刨出新,局部混凝土道路现状恢复,人行道修复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见后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2026年04至2026年09月)中任意一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社会保障资金金缴费证明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路线:点击“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信用信息”栏目中的“南京市建设工程不良行为红、黄牌警示信息”。)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11-1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11-1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2、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横梁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横梁街道滕营路1号
联系人:蒋科
联系电话:18951869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83286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25-83286879
附件信息
- JSZC-320116-NJJK-C2026-0015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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