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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二甲镇便民服务中心智能化采购项目 JSZC-320612-JZCG-G2026-002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16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JZCG-G2026-0025
项目名称:二甲镇便民服务中心智能化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2.96758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95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
5.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授权);
6.提供2025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报价折扣证明材料;
11.其它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中应当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1-1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项目投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本次招标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①投标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该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②投标产品如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5)本项目对采购本国产品给予政策支持,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①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②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青年南路24号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513-86416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
联系人:政府采购股
联系电话:0513-86524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政府采购股
电话:0513-86524079
附件信息
- JSZC-320612-JZCG-G2026-0025采购文件.doc
- 采购人诚信承诺书.pdf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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