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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7年度南京市城市桥梁结构定期检测项目 JSZC-320100-HBGL-G2026-001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12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HBGL-G2026-0016
项目名称:2027年度南京市城市桥梁结构定期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检测范围为市属桥梁,计划检测桥梁共计31座,总长度约19.8公里,总面积约38.0万平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8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任一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CA电子公章):
1.资质要求一:
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2.资质要求二(住建原版资质):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市政工程检测(备案类);原资质证书已经到期的提供延长资质有效期的证明材料);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3.资质要求三(住建新版资质):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新资质证书检测专项至少包括桥梁与地下工程)。
(四)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前期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1-12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2.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文件将按照无效处理。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1)-(6)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投标人只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因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关闭,投标人无法在线打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承诺书格式盖章签字即可):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违法行为。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违法行为。
4.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投标人按《苏采云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太平门街2-1号
联系人:秦帅
联系电话:025-58066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联系人:丁莉萍
联系电话:025-84592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莉萍
电话:025-84592100
附件信息
- JSZC-320100-HBGL-G2026-0016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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