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食堂原材料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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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6年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食堂原材料采购 JSZC-320192-DCZX-G2026-004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0-20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92-DCZX-G2026-0041

项目名称:2026年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食堂原材料采购

预算金额:1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按优惠率报价,以百分比表示,凡超出(0%≤优惠率<100%)的报价,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2026年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食堂原材料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按规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0-2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4.供应商中标后,须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叁份(一正二副)通过专用投标工具软件打印的纸质投标文件(下简称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加盖中标供应商公章,且胶装成册。同时提供全套纸质文件的电子版。供应商提供的纸质文件与投标电子文件必须一致,否则以网上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根据附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泰山街道柳洲北路10号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025-58602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7楼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25-58289999-8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话:025-58289999-8018

附件信息

  • JSZC-320192-DCZX-G2026-004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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