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服务中心二期实验室设备采购(第三批设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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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服务中心二期实验室设备采购(第三批设备) JSZC-321203-SMDG-G2026-01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0-16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3-SMDG-G2026-0102

项目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服务中心二期实验室设备采购(第三批设备)

预算金额:58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82万元

采购需求:

品目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最高限价(万元)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 等电聚焦电泳仪 1套 90
2 多功能液相芯片分析系统 1套 120
3 高通量细胞定量分析系统(核心产品) 1套 370
4 超声波细胞粉碎机 1套 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个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6年3月-2026年8月期间)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法人代表授权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如若因成立时间未进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说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扶持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供应商企业规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

对于采用进口产品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授权文件之一(原件或扫描/复印件):①该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②制造商的国内子公司或办事处出具的授权函;③ 制造商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④ 供应商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

(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0-16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支持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2).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 号)3).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绿色数据中心等需求标准《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4).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 号)等政策。5).本项目对采购本国产品给予政策支持,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寺巷街道滨河路1号科技大厦7楼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523-86201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

联系人:周翠、高雅婧、杨扬

联系电话:84531056、2452、2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翠、高雅婧、杨扬

电话:84531056、2452、2455

附件信息

  • JSZC-321203-SMDG-G2026-0102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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