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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睢宁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JSZC-320324-XZHH-G2026-000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8-07 09:1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4-XZHH-G2026-0006
项目名称:睢宁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0.000000万元(采购包1:130.000000万元;采购包2:1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60.00万元/年(采购包1:130.00万元/年;采购包2:130.00万元/年)
采购需求:
睢宁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招标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期间,如遇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等其他法定因素,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合同服务期满前根据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当年考评结果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含开标当月)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一份;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含开标当月)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含开标当月)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即投标文件中提供: (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且投标产品均为投标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且投标产品含非投标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2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且投标产品均为投标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且投标产品含非投标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且投标产品均为投标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且投标产品含非投标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8-07 09:10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7日北京时间9:10)前。
2. 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周小宇 联系电话:0516-88110516
地址:睢宁县红叶北路新闻大楼北3楼。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zfcg/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ggid=6c309dbc788b400391e3ef93cd34b87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睢宁县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
联系人:仝灵利
联系电话:0516-68062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恒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睢宁县红叶北路新闻大楼北3楼
联系人:周小宇
联系电话:0516-8811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宇
电话:0516-88110516
附件信息
- JSZC-320324-XZHH-G2026-0006采购文件.doc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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