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柏树墩村蔬菜加工车间项目采购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柏树墩村蔬菜加工车间项目采购公告-九屋资源网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柏树墩村蔬菜加工车间项目采购公告
此内容为付费资源,请付费后查看
20
立即购买
您当前未登录!建议登陆后购买,可保存购买订单
付费资源

项目概况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柏树墩村蔬菜加工车间项目 JSZC-320612-NTJD-C2026-001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7-30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NTJD-C2026-0017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柏树墩村蔬菜加工车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37.629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新建一栋钢结构蔬菜加工车间1500平方米,配套水泥场地17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一旦成交,不得提出额外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格式见附件);

5.供应商提供2025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6.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供应商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0.其他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证书(专业: 建筑工程 ;等级: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专业: 建筑工程 ;等级: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及安全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拟派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依法免除的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7-3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传至苏采云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07-3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开标大厅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苏采云”系统使用相关提醒

3.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3.2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3.3磋商当天响应供应商应及时登录“苏采云”,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响应供应商解密时间限定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网络延时造成的本地网络计时不一致风险,提前完成解密动作)。响应供应商因网络、电源、浏览器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环境,解密锁用错或其他物理故障、操作熟练程度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相应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采购人原因或苏采云平台发生故障,导致磋商无法进行的,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相应时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春桃街68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962867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联系人:纪女士

联系电话:13182486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女士

电话:13182486119

附件信息

  •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 清单-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柏树墩村蔬菜加工车间项目(2).xls
  • JSZC-320612-NTJD-C2026-0017采购文件.doc
  •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柏树墩村蔬菜加工车间项目图纸.docx

下载地址: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1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