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群街道20个自管小区公交化其他垃圾清运及街道办事处等8个非小区点位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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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群街道20个自管小区公交化其他垃圾清运及街道办事处等8个非小区点位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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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马群街道20个自管小区公交化其他垃圾清运及街道办事处等8个非小区点位清运服务项目 JSZC-320113-JSZS-C2026-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站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7-27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3-JSZS-C2026-0002

项目名称:马群街道20个自管小区公交化其他垃圾清运及街道办事处等8个非小区点位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0万元

采购需求:

马群街道20个自管小区公交化其他垃圾清运及街道办事处等8个非小区点位清运服务项目(马群科创园、街道办事处等8个非小区点位的清运服务属于本次项目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自拟文件无效);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站下载

方式:网站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7-27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07-27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所街100号乐基广场东区1号楼1017室评标场地0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不组织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2. 供应商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中找到对应项目并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述操作,未按要求完成相关手续造成无法进行磋商响应的,后果自负。

3.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苏采云系统登录页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首页底部),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CA办理指南),进行苏采云系统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

4.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5.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3份)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马群街道办事处(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黄马路10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25-84358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审方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所街100号乐基广场东区1号楼1015室

联系人:杨薇

联系电话:18851044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薇

电话:18851044909

附件信息

  • JSZC-320113-JSZS-C2026-0002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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