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博物总馆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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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京市博物总馆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JSZC-320100-YDZB-G2026-001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8-03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YDZB-G2026-0014

项目名称:南京市博物总馆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详见文件

采购需求:

南京市博物总馆食堂食材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鲜猪肉、牛肉、羊肉、水产、鸡蛋、禽类、蔬菜、水果、调味品、米、面、油、杂粮、干货、奶制品、豆制品、面制品)及配送,满足用餐要求,食材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规范要求。预算金额为年度预估采购额度,具体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注: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投标报价,供应商应考虑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及自身成本报价,确定下浮幅度。投标下浮比例定义:以最新食品市场价单价(基准价以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nanjing.gov.cn/”公布的上一周“南京市部分农贸市场蔬菜周平均价格水平”为准,未公布的食材价格,如同期同品种结合大润发超市售价,报采购人审核后的价格作为下周的基准价),结合供应商对物价水平的预期,综合考虑本次采购所有物品食品的物价变动而作出的报价浮动比例,而成交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下浮比例将作为采购人在采购期间购买货物的款项计算依据,投标下浮比例为综合考虑所有品目后的唯一下浮费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审计报告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传证书至投标系统,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2.供应商提供2个业绩:自2023年06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合同业绩的,上传合同至投标系统,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投标人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8-03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2、投标保证金数额及缴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4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5.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上传至投标系统。打印时间须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5.2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3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5.4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有失信处罚记录;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5.5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公告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博物总馆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57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52686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5-57712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25-57712503

附件信息

  • JSZC-320100-YDZB-G2026-0014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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