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九屋资源网
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此内容为付费资源,请付费后查看
20
立即购买
您当前未登录!建议登陆后购买,可保存购买订单
付费资源

项目概况

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JSZC-320321-JCXZ-C2026-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7-24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1-JCXZ-C2026-0001

项目名称: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500000万元(采购包1:78.000000万元;采购包2:31.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9.500000万元(采购包1:78.000000万元;采购包2:31.5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金额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109.50万元;其中采购包1预算金额78万元,采购包2预算金额31.5万元。本次采购项目以固定总价报价,不接受超过固定总价的投标报价和供货期最终单价超过市场批发价的投标报价。

报价包括货物、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搬运、抽样检测、审计验收税费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执行细则: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地膜及相关服务,强制采购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非本国产品参与磋商。

本国产品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生产,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成品实质性加工改变的产品;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的产品,视同本国产品。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并对所供全部产品的产地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7-2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07-2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丰县第三开标室(丰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72409:30前。

2、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杨笑笑 联系电话:13685165880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道绿地之窗商业广场A座办公楼716室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采购

终止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1、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前再次进入苏采云系统以关注是否存在更正事项,以及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电子标书。

2、本项目采用 “苏采云” 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ggid=1d83425d3c4c43968705d42a938c04cd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丰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丰县南苑东路农水大厦

联系人:韩兴华

联系电话:13912017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匠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地之窗商业广场(1地块)办公楼A、B及商业楼号楼3-716

联系人:杨笑笑

联系电话:13685165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笑笑

电话:13685165880

附件信息

  • JSZC-320321-JCXZ-C2026-0001采购文件.doc

下载地址: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5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