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兴东街道202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路灯部分采购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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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通州区兴东街道202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路灯部分 JSZC-320612-HSGL-C2026-003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7-17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HSGL-C2026-0033

项目名称:通州区兴东街道202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路灯部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13830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01383.06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涉及兴东街道紫星村、永护村、杨世桥村、永庆村、陆扶桥村、土山村、双楼村7个村,计划安装路灯523盏。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上一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必须同时持有安全B证),提供相关证书和投标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10.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如符合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需提供);②监狱企业证明函(如符合监狱企业的需提供);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①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①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③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①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③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8)、采购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必须同时持有安全B证),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7-17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6-07-17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需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作为评审的依据。二次报价只报总价,第一次报价清单最终均同比例相应调整,作为审计结算的依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兴东街道兴盛路81号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15251314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奥建大夏

联系人:高建华

联系电话:15106289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建华

电话:15106289000

附件信息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 通州2026年度路灯施工图.pdf
  • 通州区兴东街道202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路灯部分.xls
  • JSZC-320612-HSGL-C2026-0033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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