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民政局2026年特困人员失能(失智)护理保险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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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民政局2026年特困人员失能(失智)护理保险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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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响水县民政局2026年特困人员失能(失智)护理保险项目 JSZC-320921-YCRZ-C2026-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7-21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1-YCRZ-C2026-0001

项目名称:响水县民政局2026年特困人员失能(失智)护理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950000万元(采购包1:72.570000万元;采购包2:48.3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为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分包一固定价格725700元;分包二固定价格483800元,不得变动

采购需求:

响水县民政局2026年特困人员失能(失智)护理保险项目是由响水县财政出资,为响水县户籍的特困供养对象(即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建立保障,切实提升失能(失智)、因重病或意外住院特困人员的照护水平。共计2419人,保费标准500元/人/年,要求供应商具备相应的抗风险能力、综合保障能力及综合偿付能力,并具有一定的承保经验及专业团队人员制定专门的保险方案与服务方案

本次项目按照承保比例分为2个分包,分包一承保比例60%,分包二承保比例40%,承保期间发生的理赔金额同样由分包一承担60%,分包二承担40%。

本次项目开评标顺序按分包一、二顺序进行,可兼投不可兼中,上一分包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参与下一分包评审,但不列为成交候选人排序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周期为一年,自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本次采购项目属于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持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时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编入文件。

采购包2

1.持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时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编入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7-21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6-07-21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响水县灌江东路与东海路交汇处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本项目中标合同期为一年(签订合同后15日内付一年保费)(以上付款均无息)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 CA 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 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 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 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 修改,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4、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 他供应商。

5、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 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 标的投标。

6、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项目参与、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7、本次招标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本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9、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10、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等政策。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应用场景的通知》 (盐财购(2021)19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可免费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

12、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的实施

12.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12.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磋商小组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响水县民政局(机关)

单位地址:响水县双园路33号

联系人:张瑞霁

联系电话:13515230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盐城市瑞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响水县黄河路226-24号

联系人:张笑

联系电话:18912599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笑

电话:18912599025

附件信息

  • 信用承诺书(0002) (2).pdf
  • JSZC-320921-YCRZ-C2026-000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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