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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JSZC-320115-JSHY-C2026-012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 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7-14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JSHY-C2026-0129
项目名称: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7.200000万元(采购包1:110.000000万元;采购包2:47.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第一包: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项目(一) 110.00万元 第二包: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项目(二) 47.2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或者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含主体结构现场检测)。(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 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7-14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6-07-14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5.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投标人可同时对包1和包2进行投标。 兼投不兼中原则: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包。若某投标人在两个包的评审中均位列第一,则确定其为包1的中标候选人,包2的中标候选人资格顺延至评审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采购包1、采购包2顺序评审。
8.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2999号
联系人:徐站长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0楼
联系人:季金金 刘青 戴婷
联系电话:025-52278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金金 刘青 戴婷
电话:025-52278756
附件信息
- JSZC-320115-JSHY-C2026-0129采购文件.doc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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