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二期)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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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二期)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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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阜宁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二期) JSZC-320923-JSXT-G2026-000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7-21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3-JSXT-G2026-0005

项目名称:阜宁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二期)

预算金额:1151.000000万元(采购包1:287.000000万元;采购包2:228.500000万元;采购包3:226.100000万元;采购包4:221.600000万元;采购包5:187.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51万元(其中采购包1:287万元,采购包2:228.5万元,采购包3:226.1万元,采购包4:221.6万元,采购包5:187.8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简介):阜宁县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项目(二期),共涉及16个镇(益林镇、东沟镇、古河镇、公兴社区、板湖镇、硕集社区、陈集镇、阜城街道、芦蒲镇、羊寨镇、郭墅镇、三灶镇、沟墩镇、吴滩街道、花园街道、金沙湖),约18.3万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前期数据收集,技术指导及培训,开展摸底调查和变更资料收集、地籍调查、信息核对、实测指界,补充测绘、数据修改入库,制定延包方案、延包数据处理、公示培训、合同签订(含网签业务指导培训、网签系统维护、网签相关材料收集及业务数据处理等)、资料输出打印、档案整理、数据汇交等工作。(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范围和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五个采购包,具体采购包划分及采购内容如下:

采购包1沟墩镇、吴滩街道、花园街道、金沙湖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技术服务项目,总计约45587户;

采购包2芦蒲镇、羊寨镇、郭墅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技术服务项目,总计约36290户;

采购包3古河镇、益林镇、公兴社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技术服务项目,总计约35900户;

采购包4陈集镇、三灶镇、阜城街道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技术服务项目,总计约35188户;

采购包5东沟镇、板湖镇、硕集社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技术服务项目,总计约29827户。

注:每个供应商可同时参加五个采购包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采购包。

质量要求:项目成果需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标准和农业农村部要求,并根据要求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组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服务期限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开始时间以签定合同日期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及进度根据阜宁县农业农村局实际工作进度安排实施。(具体时间以省、市、县三级实际工作进度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 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3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 [2021]43号)要求,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类别的测绘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7-21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1号四楼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如遇到涉及“苏采云”系统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电话:0519-867228050519-86722801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4.因投标人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阜宁县农业农村局(机关)

单位地址:阜宁县香港路799号

联系人:陈鑫

联系电话:17626628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阜宁县上海路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796582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18796582625

附件信息

  •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 JSZC-320923-JSXT-G2026-0005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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