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采购海门大桥镇清代建筑群(店铺)修缮保护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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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采购海门大桥镇清代建筑群(店铺)修缮保护工程项目 JSZC-320614-NTCJ-C2026-001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7-07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4-NTCJ-C2026-0010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采购海门大桥镇清代建筑群(店铺)修缮保护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10431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25.10431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7.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国家文物部门或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或具有参加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工程培训证书;或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且无在建项目;提供相应证书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 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响应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响应供应商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磋商小组,资格审查不通过。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 号)文件要求执行;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份按各自省份要求执行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苏采云”→通过CA锁进行响应确认,并自行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下载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7-0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6-07-0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秀山西路528号401室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类型:工程

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也可前往“江苏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详细了解关于CA办理、标书制作、开标投标指引等事宜。

如果“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信息与“江苏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中信息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信息为准。

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4.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

5.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7.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海门区秀山西路581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190985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海门区苏城大厦7楼

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139216625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女士

电话:13921662537

附件信息

  • JSZC-320614-NTCJ-C2026-0010采购文件.doc
  • 图纸(请登陆163邮箱自行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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