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秸秆离田收储利用能力提升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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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秸秆离田收储利用能力提升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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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4年秸秆离田收储利用能力提升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JSZC-320707-SJZB-C2026-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6-24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7-SJZB-C2026-0003

项目名称:2024年秸秆离田收储利用能力提升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0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2024年秸秆堆场规范化整理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为赣榆区部分符合条件的秸秆堆场(加工企业)进行规范化整理,配套消防设施及防雨塑料布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支持绿色发展

①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集采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②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执行绿色采购需求标准。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绿色数据中心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等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③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相关要求。

④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须执行国家和我省 VOCs含量限制标准;投标人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 VOCs 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3)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执行国办发[2025]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备注: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6-24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6-06-24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榆开标室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供应商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两个独立环节。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等待后续磋商、报价、答疑澄清等提示。CA登录供应商系统,先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待磋商环节指令;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报价”模块中等待报价环节指令。评审过程中不会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造成非实质性响应,责任自负。

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采购文件中不一致,请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如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竞争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电子采购说明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

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请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投标人也可前往“江苏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详细了解关于CA办理、标书制作、开标投标指引等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办公室

单位地址: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303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18-87181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2号海晟新寓AB号楼B座202室

联系人:车树新

联系电话:136115583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树新

电话:13611558337

附件信息

  • JSZC-320707-SJZB-C2026-0003采购文件.doc
  • 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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