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农水)2026年度经开区区管污水处理厂、村级污水处理站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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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6年度经开区区管污水处理厂、村级污水处理站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 JSZC-320390-XZTP-C2026-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6-18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90-XZTP-C2026-0004

项目名称:2026年度经开区区管污水处理厂、村级污水处理站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2.9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82.95万元(采购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报价包含项目完成所需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

本项目需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8座区管污水处理厂,分别为:不老河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大庙污水处理厂、大晶圆污水处理厂、徐庄镇污水处理厂、毛庄污水处理厂、运河北污水处理厂和不老河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23座村级污水处理站运行监督检测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数量的称重计量工作,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原件扫描件);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扫描件;2.不少于10名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的劳动合同(书)扫描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如不填写完整,视为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6-1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6-06-1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408_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磋商文件说明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8日09点30分)前。

2、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磋商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李喆 联系电话:13775840279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南洋国际商城A座9楼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zfcg/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ggid=2c0c3064e64e45279fefcf71e264db6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农水)

单位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9号

联系人:贺欣

联系电话:15205200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南洋国际商城A座9楼

联系人:李喆

联系电话:0516-83400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喆

电话:0516-83400586

附件信息

  • JSZC-320390-XZTP-C2026-0004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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