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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6年度江宁区农业农村局食堂食材采购 JSZC-320115-DCZX-G2026-001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6-1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DCZX-G2026-0014
项目名称:2026年度江宁区农业农村局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在基准价格基础上,按优惠率报价,以百分比表示,凡超出(0%≤优惠率<100%)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2026年度江宁区农业农村局食堂食材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6-1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勘察或答疑:不组织集中勘察,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2、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本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万安西路120号
联系人:梁科
联系电话:025-68173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7层
联系人:周杰
联系电话:13776507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杰
电话:13776507638
附件信息
- JSZC-320115-DCZX-G2026-0014采购文件.doc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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