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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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JSZC-320115-ZHZH-G2026-001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6-04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ZHZH-G2026-0010

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0万元/年,投标报价超出此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食堂地址位于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58号,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食堂地址位于南京市江宁区远泰路9号一号楼二层,共2处食堂。蔬菜、水果、水产、家禽、禽蛋、干调等(不包括牛羊猪肉),及上述产品的每日配送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6-04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3.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提交投标文件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投标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投标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投标文件。

4.“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

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环节。

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

5.供应商中标(成交)后,须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人免费提供叁份(一正二副)通过专用投标工具软件打印的纸质投标文件(下简称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加盖中标人公章,且装订成册(胶装或线装)。同时提供全套纸质文件的电子版。供应商提供的纸质文件与投标电子文件必须一致,否则以网上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5)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资格审查环节投标文件仍须提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8.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http://222.190.243.84: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若符合将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绿色采购、支持科技创新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658号

联系人:吴昊

联系电话:025-83523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栋19层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15951762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工

电话:15951762832

附件信息

  • JSZC-320115-ZHZH-G2026-0010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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