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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JSZC-320707-XZBM-G2026-000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6-10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7-XZBM-G2026-0007
项目名称: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算金额:3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6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进一步加强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食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运营质效和就餐人员满意度,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保证职工餐食正点、足量、优质,做到饭菜品种多样、营养搭配均衡,厨房和餐厅清洁与卫生。服务包括工作日内提供每日两餐及其他临时性餐饮服务、食堂的保洁、就餐服务、餐具日常清洗与消毒,食品卫生、水电气安全管理等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服务周期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周期内,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第一年度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将根据自身的相关制度对中标人的服务开展年度审核,根据年度审核的结果,采购人将在年度合同到期前通知中标人是否由其继续提供下一年度的服务,中标人对于采购人的决定无条件接受,如由中标人继续提供服务,采购人将与中标人按照中标单价以及约定提供的服务内容继续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2.支持绿色发展 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4.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相关要求。
5.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须执行国家和我省 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 VOCs 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6.采购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备注:响应文件不需提供证明材料,评标时采购人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6-1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须逐条做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
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请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黄海东路309号
联系人:闫主任
联系电话:13675228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博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经济开发区朐凤路116号
联系人:庞工
联系电话:15895798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工
电话:15895798305
附件信息
- 《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公告》第三方审查报告.pdf
- JSZC-320707-XZBM-G2026-0007采购文件.doc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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