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购公告

无锡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购公告-九屋资源网
无锡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购公告
此内容为付费资源,请付费后查看
20
立即购买
您当前未登录!建议登陆后购买,可保存购买订单
付费资源

项目概况

无锡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JSZC-320200-WXCJ-G2026-001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或“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6-1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0-WXCJ-G2026-0012

项目名称:无锡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预算金额:157256.800000万元(采购包1:48788.900000万元;采购包2:17871.500000万元;采购包3:11968.000000万元;采购包4:29273.340000万元;采购包5:10722.900000万元;采购包6:7180.800000万元;采购包7:19515.560000万元;采购包8:7148.600000万元;采购包9:4787.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标段一(即采购包1)无锡市区(第一服务包)最高限价:48788.9万元 标段二(即采购包2)江阴市(第一服务包)最高限价:17871.5万元 标段三(即采购包3)宜兴市(第一服务包)最高限价:11968万元 标段四(即采购包4)无锡市区(第二服务包)最高限价:29273.34万元 标段五(即采购包5)江阴市(第二服务包)最高限价:10722.9万元 标段六(即采购包6)宜兴市(第二服务包)最高限价:7180.8万元 标段七(即采购包7)无锡市区(第三服务包)最高限价:19515.56万元 标段八(即采购包8)江阴市(第三服务包)最高限价:7148.6万元 标段九(即采购包9)宜兴市(第三服务包)最高限价:4787.2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无锡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本项目实施范围为无锡市行政区域(含江阴市、宜兴市),具体分为三个区域: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

本项目共分为九个标段,服务标段分别为标段一:无锡市区(第一服务包);标段二:江阴市(第一服务包);标段三:宜兴市(第一服务包);标段四:无锡市区(第二服务包);标段五:江阴市(第二服务包);标段六:宜兴市(第二服务包);标段七:无锡市区(第三服务包);标段八:江阴市(第三服务包);标段九:宜兴市(第三服务包)。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及有关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六个月(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原件扫描件

2.投标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扫描件,如投标人是被授权的分支机构还须另行提供出具授权书的企业法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须加盖各自公章)

3.总公司授权委托书(投标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投标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的,请自行将 “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如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到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委托投标授权书》中的“法定代表人”除外)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及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6.投标人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下属分局(含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扫描件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原件扫描件或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总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不含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

9.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码的打印件可作为原件使用,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提供成立时间至采购文件中社保要求的截止时间内的社保缴费证明)

1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经总公司审核同意,并由总公司出具的精算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审核文件及两份意见书的扫描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2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3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4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5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6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7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8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9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3.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下属分局(含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2号)的文件规定,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公示的具有承办江苏省辖内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提供江苏金融监管局公示截图)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3.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下属分局(含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2号)的文件规定,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公示的具有承办江苏省辖内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提供江苏金融监管局公示截图)

采购包3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3.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下属分局(含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2号)的文件规定,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公示的具有承办江苏省辖内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提供江苏金融监管局公示截图)

采购包4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3.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下属分局(含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2号)的文件规定,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公示的具有承办江苏省辖内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提供江苏金融监管局公示截图)

采购包5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3.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下属分局(含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2号)的文件规定,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公示的具有承办江苏省辖内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提供江苏金融监管局公示截图)

采购包6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3.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下属分局(含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2号)的文件规定,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公示的具有承办江苏省辖内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提供江苏金融监管局公示截图)

采购包7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3.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下属分局(含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2号)的文件规定,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公示的具有承办江苏省辖内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提供江苏金融监管局公示截图)

采购包8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3.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下属分局(含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2号)的文件规定,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公示的具有承办江苏省辖内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提供江苏金融监管局公示截图)

采购包9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3.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下属分局(含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2号)的文件规定,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公示的具有承办江苏省辖内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提供江苏金融监管局公示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或“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6-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采购包9

单位名称: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无锡市广瑞路2#

联系人:张毅

联系电话:0510-81920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成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人民东路311号十九层

联系人:严婧、丁霞

联系电话:0510-82713928-8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婧、丁霞

电话:0510-82713928-8011

附件信息

  • JSZC-320200-WXCJ-G2026-0012采购文件.doc

下载地址: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3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