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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抽检服务项目 JSZC-320685-HAZX-C2026-000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5-27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5-HAZX-C2026-0009
项目名称: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抽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9.298180万元(采购包1:43.800000万元;采购包2:43.170000万元;采购包3:42.3281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最高限价为:43.80万元;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295批次+流通环节普通食品228批次(高新区其他商超:2026年9月1日后开始抽样)+餐饮环节100批次(网络餐饮:高新区)+2026机动批次273批次(高新区、雅周、李堡、滨海新区)。共896批次。 采购包2最高限价为:43.17万元;生产环节203批次+流通环节普通食品(开发区其他商超)340批次+餐饮环节50批次(网络餐饮:开发区)+2026机动90批次(开发区、大公)+2026—2027任务延续200批次。共883批次。 采购包3最高限价为:42.32818万元;学校及养老机构专项100批次+流通环节普通食品455批次(高新区其他商超: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抽样)+餐饮环节普通食品40批次(其他餐饮店:不含高新区、开发区、曲塘)+2026机动71批次(曲塘、墩头、南莫、白甸)+2026—2027任务延续200批次。共计866批次。 注:2026—2027任务延续400批次,为确保抽检工作在2026年12月至2027年4月30日期间均衡开展,并录入检验报告。 各采购包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采购包(采购包号为1到3),各响应供应商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每家响应供应商累计中标标段数不得超过一个。评标时,依开标顺序(按标段号自然顺序开标),按照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响应供应商的中标标段号,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评标但不得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则不影响其它标段号的中标结果。 各采购包抽检食品种类、批次详见附件1《2026年生产环节食品监督抽检招标任务分配表》、附件2《2026年流通环节食品监督抽检招标任务分配表(除食用农产品)》、附件3《2026年食用农产品招标任务分配表》。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原则上应当逐月推进抽检工作、全年均衡开展抽检任务。除2026—2027任务延续400批次外,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内其他任务需于2026年12月10日前完成抽检任务的100%,不得突击式大批量集中抽检。抽检进度纳入考核范畴,与服务费用结算相挂钩。 预留专项(机动)抽检30批次*12=360批次,按月安排。当月未安排的转入次月,次月未安排的纳入一般计划。 检测数据在2026年12月10日前全部录入国抽系统,并于2026年12月20日前向采购方提交数据分析报告。其中采购包2、包3中2026—2027任务延续400批次根据采购人需求开展,在2026年10月至2027年4月期间均衡推进。 检测数据在2027年4月30日前全部录入国抽系统,并提交检测报告。 实际进驻单位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达到合同所要求履行条件之一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委托期限内随时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扫描件);
2.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材料,应由税务、社保或银行部门出具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0)。
采购包2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0)。
采购包3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0)。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具有满足检测要求的附表。
2.响应供应商具备的与食品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实验场所、有冷藏或冷冻样品保存专用冷库。响应供应商须提供食品实验室平面布局图及各组成部分面积清单、图片说明及房屋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等面积证明材料等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采购包2
1.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具有满足检测要求的附表。
2.响应供应商具备的与食品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实验场所、有冷藏或冷冻样品保存专用冷库。响应供应商须提供食品实验室平面布局图及各组成部分面积清单、图片说明及房屋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等面积证明材料等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采购包3
1.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具有满足检测要求的附表。
2.响应供应商具备的与食品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实验场所、有冷藏或冷冻样品保存专用冷库。响应供应商须提供食品实验室平面布局图及各组成部分面积清单、图片说明及房屋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等面积证明材料等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5-2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五、开启
时间:2026-05-2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海安市海安镇江海东路10号4楼开标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人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8号
联系人:杨晓絮
联系电话:18994189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
联系人:倪颖
联系电话:13862718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颖
电话:13862718822
附件信息
- JSZC-320685-HAZX-C2026-0009采购文件.doc
-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 2026抽检计划分解表( 第三方)(1).xls
-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 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pdf
- 公平性审查二维码.docx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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