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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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赣榆区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JSZC-320707-JSXI-X2026-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5-19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7-JSXI-X2026-0003

项目名称:赣榆区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31.130000万元(采购包1:200.000000万元;采购包2:131.13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采购包:采购包1:200万元;采购包2:131.13万元。 本次采购为预算金额足额采购,采用单价报价方式,总价固定不变,供应商报价(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单价),单价让利,货物数量相对增加。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单价)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最高单价限价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有机水溶肥料采购,具体详见项目需求。采购包2:含腐殖酸水溶肥料采购,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供货通知后7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2.支持绿色发展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4.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相关要求。

5.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须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6.采购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购包2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2.支持绿色发展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4.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相关要求。

5.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须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6.采购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购包1的供应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能力,该产品必须取得农业农村部门发放的肥料登记证,登记作物包含小麦、水稻,并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

2.采购包1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具有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5.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投标时供应商不需提供证明材料,评标时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等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采购包2

1.采购包2的供应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能力,该产品必须取得农业农村部门发放的肥料登记证,登记作物包含小麦,并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

2.采购包2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具有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5.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投标时供应商不需提供证明材料,评标时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等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投标人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5-1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6-05-1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榆开标室1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同一供应商同时参与2个采购包投标,若该供应商经评审后成为采购包1成交候选人排名的第一名,在后续采购包中参与评审,但不再推荐该供应商为采购包2的成交候选人,开标、评标顺序以采购包1至采购包2顺序依次进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新城农村大厦

联系人:姚超

联系电话:137391248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68号农商集团商务中心D区2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8-85262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8-85262399

附件信息

  • JSZC-320707-JSXI-X2026-0003采购文件.doc
  • 第三方审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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