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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6年度骆马湖水环境治理安全度夏运行维护项目 JSZC-320381-GZGL-G2026-000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5-2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1-GZGL-G2026-0005
项目名称:2026年度骆马湖水环境治理安全度夏运行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129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94.00万元
采购需求:
主要实施:一、藻水打捞分离和处置;二、船只、设备等运行维护;三、漂浮物打捞清理;清理范围主要包括:骆马湖新沂水域和老沂河、中运河、沂河入湖河道部分水域的水面漂浮垃圾、死鱼、行洪垃圾、水草等打捞、清理、运输及处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后起6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
方式: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5-2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居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09:30)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公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质疑接收人:秦静 联系电话:15950672172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风尚路8号4楼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青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 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zfcg/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ggid=a1da1da7a6204d0ba95432248d11689a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新沂市水务局(机关)
单位地址:新沂市市府东路59号
联系人:庄卫东
联系电话:15152060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公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鼓楼区风尚路8号4楼
联系人:秦静
联系电话:15950672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静
电话:15950672172
附件信息
- JSZC-320381-GZGL-G2026-0005采购文件.doc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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