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中心医院新城分院二期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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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徐州市中心医院新城分院二期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JSZC-320300-JSZR-G2026-003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5-28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JSZR-G2026-0036

项目名称:徐州市中心医院新城分院二期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23.66321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23.663210万元

采购需求:

徐州市中心医院新城分院二期4、5号住院楼,6号传染楼医用气体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后, 90 日内完成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具体时间以医院通知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产品制造商,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证需包含: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或医用压缩空气机组、医用气体监测报警系统或医用气体报警系统;

3、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

4、投标人需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5-2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居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居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809:30)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孙萌 联系电话:0516-83906677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zfcg/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ggid=66ff97cc084d43fd8db1bdea686ea8c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中心医院

单位地址:徐州市解放路199号

联系人:夏寒

联系电话:0516-83956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

联系人:孙萌、卞彩彩

联系电话:0516-83906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萌、卞彩彩

电话:0516-83906677

附件信息

  • 徐州市中心医院新城分院二期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采购清单.xlsx
  • JSZC-320300-JSZR-G2026-0036采购文件.doc
  • 徐州市中心医院新城分院二期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图纸(医护).pdf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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