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赣马镇新合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网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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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赣榆区赣马镇新合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网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JSZC-320707-HRGJ-C2026-000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内 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5-18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7-HRGJ-C2026-0009

项目名称:赣榆区赣马镇新合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网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9.52544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795254.4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

赣榆区赣马镇新合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网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建设DN300污水管网7264米,DN400污水管网2260米。DN200污水管网67米。各口径接户管暂估9399米。各类检查井488座,隔油井723座。恢复混凝土路面14207平方米。DN160污水拖管污水拖管约1200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2、支持绿色发展

2.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2.3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相关要求。

2.4为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须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3、采购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3.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证明文件,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营业执照应为在业状态;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2)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建造师资格。

3.(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5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5.(5)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6.(6)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规定,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7.(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信用记录情况自行查询证明,查询结果页面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评标时以评委现场实时查询为准。

8.(8)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备注: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9.(9)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10.(四)本项目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内 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内 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5-1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05-1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榆开标室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项目周期,谨慎参与交易,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4.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对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项目,请供应商按实填写;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响应格式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赣榆区赣马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赣马镇机关路1号

联系人:仲主任

联系电话:15366655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9号商务大厦15楼

联系人:朱国锐

联系电话:152512125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国锐

电话:15251212583

附件信息

  • 赣榆区赣马镇新合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网工程-清单.xlsx
  • JSZC-320707-HRGJ-C2026-0009采购文件.doc
  • 第三方审查报告.pdf
  • 赣马镇新合村施工图设计.pdf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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