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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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JSZC-320117-NJYX-G2026-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彩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5-1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7-NJYX-G2026-0008

项目名称: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398.000000万元(采购包1:184.000000万元;采购包2:90.000000万元;采购包3:90.000000万元;采购包4:3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在基准价格基础上,按优惠率(下浮率)报价,投标人应考虑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及自身成本报价,确定优惠率。

采购需求:

1)本项目分为4个采购包,其中采购包1:水产、肉类(包含冷冻制品);采购包2:蔬菜类;采购包3:调味品、粮油米面、蛋类;采购包4:水果、奶类;每个采购包招录1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服务。

2)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要求的各投标人可参加上述四个采购包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仅可中一个采购包。开标顺序为: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评标方式为:对每个采购包按照对应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分,如某投标人在2个标段或以上得分均排名第一时,按采购包开标顺序定标,已按上述规定被推荐为先开采购包中标候选人的,参与下一采购包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依次类推。中标人中有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等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对各供应商进行考评,对综合考评较差的供应商启动退出机制,退出后该供应商的服务单位分由其他采购包供应商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不足一个月无须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不足一个月无须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采购包2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采购包3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采购包4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

采购包3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

采购包4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彩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5-1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

1)“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使用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数字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上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025-83668701)或南京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外1255室(025-68505941)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

2)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

单位地址:溧水区毓秀路168号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18052009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单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9号

联系人:王春燕

联系电话:025-56228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燕

电话:025-56228353

附件信息

  • JSZC-320117-NJYX-G2026-0008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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