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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淮安市洪泽区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JSZC-320813-JHGS-G2026-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5-20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13-JHGS-G2026-0002
项目名称:淮安市洪泽区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2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5)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6)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
7.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7)
8.投标函(格式见附件8)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3.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3.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3.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3.投标人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5-2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洪泽区妇幼保健院
单位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北路6号
联系人:倪敏杰
联系电话:13515243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嘉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103号
联系人:华波
联系电话:18852350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波
电话:18852350018
附件信息
- 清风雷达检测截图.docx
- JSZC-320813-JHGS-G2026-0002采购文件.doc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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