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浦工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10kV蔷新线新南支线、永盛支线迁移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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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浦工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10kV蔷新线新南支线、永盛支线迁移项目 JSZC-320706-YCYL-C2026-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5-06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6-YCYL-C2026-0001

项目名称:新浦工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10kV蔷新线新南支线、永盛支线迁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7.2933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072933.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主要包括拆除3*JKLYJ-10-150架空线路约346米、拆除15米电杆8根、拖管MPP-8?200 343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留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重要提醒: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要求,2025年7月1日起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系统为持证企业自动换发电子证照,请各供应商及时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系统自行下载。2025年7月1日之前取得承装、承修、承试三级资质的单位应及时按照(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件要求换领新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注: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提供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的,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否则不予认可。省外从其规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延期复核及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5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响应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5年10月(含)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见格式)。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见格式),若响应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

6.磋商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格式);

7.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见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5-0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05-0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2楼市区二楼开标六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请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制作、提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参加开启,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参加磋商和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浦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海州区新浦工业园长江路26号

联系人:韩旭

联系电话:0518-85287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一椽一檩项目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248号640

联系人:一椽一檩项目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961304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一椽一檩项目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电话:15961304026

附件信息

  • 4.8 新浦工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10kV蔷新线新南支线、永盛支线迁移项目(清单)0408.xlsx
  • 03.27–10kV蔷新线新南支线、永盛支线迁改(1).pdf
  • JSZC-320706-YCYL-C2026-000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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